魏县人民法院:窃贼盯上汽车排气管 流窜作案被判刑
时间:2023-08-11来源:河北法制报责任编辑:刘子杨

图:《河北法制报》版面截图

窃贼盯上汽车排气管 流窜作案被判刑

马某某偶然得知汽车排气管内的三元催化器不仅能卖钱,价格还很可观,便心生窃意,与刘某某商量共同盗窃汽车排气管。他们夜间戴口罩行窃,一人放风,一人拆卸,自以为天衣无缝,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两人最终被抓捕归案。

今年5月份的一天,在魏县经营家具城的老陈像往常一样,把送家具的货车停到了店门口。翌日,店里的员工装完车准备发车时,一阵异样的启动声随之响起,老陈忙从店里出来查看情况,发现自己的车一夜之间竟没了排气管。老陈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赶到后,发现汽车排气管是被整个拆卸下来的。周边公共视频显示,案发当日凌晨1时许,两个戴口罩的男子合伙盗走了老陈的汽车排气管。不仅如此,二人还将旁边停放着的一辆面包车排气管盗走。

侦查人员根据线索积极摸排,很快便确定了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刘某某的身份,并将其捉拿归案。经查,两人一个月内先后流窜到三区县,共盗窃五辆汽车排气管,后销赃外地,对半分赃。

该案被公安机关移送魏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承办检察官认为,马某某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涉案金额24819元,且系累犯,具有多次违法犯罪前科,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刘某某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涉案金额12950元,鉴于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作案事实,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6月15日,魏县检察院依法以二人涉嫌盗窃罪向魏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7月26日,魏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分别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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