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召开《行政执法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动员会
时间:2023-06-28来源:大名微司法责任编辑:刘子杨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执法人员遵规守纪的意识,浓厚尊商亲商安商氛围,实现行政执法监督的科学化、制度化。近日,大名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制定了《大名县行政执法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

为推进《办法》落实,6月26日下午,大名县召开《大名县行政执法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动员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出席并讲话。

会议指出:《大名县行政执法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是落实县委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举措。该办法将行政执法违法违规行为按严重程度分档记分,分值与被记分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挂钩。记分达到12分的,行政执法人员要脱岗培训;未过12分的,单位也要组织学习教育。通过精准的行政执法监督,为提升我县文明执法服务水平,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制度依据。

会议强调,《办法》规定的“系统性风险”治理、多元监督、数字平台精准监督,系在省市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进行的全国首创。各乡镇、各部门都要大力学习宣传,让各市场主体了解、掌握、运用《办法》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呵护良好的营商生态。各乡镇、各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畅通监督渠道;要及时收集、梳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信息,研判生成记分、进行信息公示等。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办法》真正发挥作用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

会议要求,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此《办法》为基础,对照本单位执法职责,对应不同的记分情形,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纪检监察、组织、公检法等部门要共同配合,合力行政执法违法违规行为信息采集生成记分管理,及时进行记分公示。

会上,县政府法律顾问、司法局朱志广同志对办法的制定背景、内容要义等进行了解读,让与会人员达成了共识,更有利于《大名县行政执法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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