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发布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事例
时间:2023-08-18来源:河北法制网责任编辑:刘子杨
         河北法制网讯 (记者 李胜男)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10个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事例,包括7个典型案例和3个事例。

典型案例分别为,被告单位某石业公司、被告人李某某和被告人刘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保定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诉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怠于履行法定监督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诉保定某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秦皇岛市海港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诉朱某某侵权责任纠纷案,张家口某钢铁公司生态环境司法确认案,张甲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刘某、时某破坏计算机系统案。其中,在被告单位某石业公司、被告人李某某和被告人刘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被告单位及被告人主动履行“补植复绿”的传统生态修复方式后,在人民法院教育引导下自愿认购碳汇,以弥补破坏至修复完成期间的碳汇价值损失。法院在宣判时一并向被告人发出“管护令”,督促其履行修复地块的植被管护责任,确保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有效修复。
         典型事例分别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燃气安全问题向某单位制发司法建议书,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就某县政府及职能部门未及时严格有效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制发司法建议书,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问题向某市政府制发司法建议书。其中,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一些单位和个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且呈现出明显产业化迹象的问题,向某市政府制发司法建议:高度重视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认真组织涉固体废物企业学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管工作;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和执法检查回头看,全力抓好风险隐患排查,组织实施打击涉固体废物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形成监管合力;联合召开座谈会,向危废企业宣讲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

Coryright 2013-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邯郸市委政法委 版权所有

冀ICP备20200307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