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注重调研成果转化运用 建章立制 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时间:2023-08-16来源:河北法制网责任编辑:刘子杨

河北法制网讯 (记者 牛继芬 通讯员 武子璇)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近日,省检察院党组会研究通过了《河北省检察机关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以调查研究成果转化运用,进一步推进全省检察机关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落细,切实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据悉,省检察院党组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融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检察工作实际,一体推进、互促互进。省检察院检察长董开军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多个会议上提出明确要求,推动“三个规定”深化落实。各级检察院党组专题研究务实举措,针对落实中存在问题进行再部署,通过成立督察领导小组开展专项督察、制定落实“三个规定”工作考核细则、将落实“三个规定”纳入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承诺、编印《重大事项问答手册》等形式,推动各个责任主体担当作为、各个责任链条拧紧拴牢。4月至5月,省检察院检务督察部成立督察组,由主任带队围绕“深化落实‘三个规定’”主题开展调查研究,采取实地调研与集体座谈、专题调研与督察检查、点位解剖问题与广泛征求意见相结合的方法,召开8个县级检察院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12728份、督察检查12个市级检察院和50余个基层院、查阅资料300余份,全面梳理总结全省检察机关在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和存在的短板弱项,并对下步对策进行了初步思考。结合调研发现的主要问题,起草制定《实施意见》,对“三个规定”记录报告、通报公开、宣传发动、倒查核查等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持续加压。

《实施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实际行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精心组织谋划、拿出务实举措,带头记录填报、规范对外交往,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带动“绝大多数”,真正让“三个规定”成为防止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的“高压线”,约束检察人员自身行为的“紧箍咒”。要强化学习教育引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明确记录填报责任,完善追责保护机制,促进权力规范运行,确保公正廉洁阳光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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