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探索关于财产保全案件引入银行保函提供反担保工作机制
时间:2023-08-03来源: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责任编辑:刘子杨

为响应《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工商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银行、保险等机构共同探索如何联合开展财产保全反担保工作机制。7月31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关于财产保全案件引入银行保函提供反担保助力营商环境座谈会,对此机制进一步探讨。

财产保全反担保机制是指由银行、保险公司为被申请财产保全的市场主体提供暂缓实施或解除财产保全的保函反担保,是司法与金融有机结合的创新,也是人民法院探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之一。企业一旦涉及诉讼保全,其融资、招投标、生产经营都会受到影响。对于涉诉企业而言,由担保保函代替对其自有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能够减少因诉讼保全对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平衡保全申请人的合法期待利益,共同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座谈会上,各位代表踊跃发言,针对“司法+金融”理念创新、财产保全反担保机制建设的意义及细化措施提出宝贵建议。会议认为,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发布,提出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邯郸法院坚持“能动、全面、善意、文明、创新”的司法+金融理念,通过创新举措,不断提升民营企业发展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会议要求,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归纳梳理与会代表提出的宝贵建议,加快研究反担保机制建设的具体举措,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相关规定。要与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共同推动财产保全反担保工作机制尽快落地落实。要以推进财产保全反担保机制建设为起点,规范并完善财产保全权利救济机制,最大限度激活市场主体活力。

 

Coryright 2013-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邯郸市委政法委 版权所有

冀ICP备20200307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