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人民法院:公正判决人心服 当庭履行促案结
时间:2023-09-18来源:曲周法院责任编辑:刘子杨

近日,曲周县人民法院河南疃人民法庭成功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通过承办法官公平公正判决及耐心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息诉,被告当庭给付31000元,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佳效果,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据悉,2023年2月10日,在曲周县新光路与南开街交叉口,被告伊某某驾驶面包车与原告王某某车辆发生相撞,事故发生后,伊某某驾车逃离,造成王某某车辆受损严重。经交警大队认定:伊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某无责任。但事故发生后,伊某某拒不赔偿王某某损失,王某某遂起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该案后,虽经过多次调解但因双方针对赔偿数额争议较大,决定进行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针对双方分歧总结出争议焦点,让其充分表达观点。同时向双方分析案件关联因素和相关证据,对案件事实作出准确认定。最终,在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前提下,法官当庭作出判决:由被告某保险有限公司及伊某某赔偿原告各类损失3万余元,双方均表示服判,伊某当庭将赔偿款转给王某。

本案中,被告当庭履行判决,一方面表明案件判决公正,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信服,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曲周县人民法院法官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理念,精准把握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具有较高的专业审判素养。该案的圆满解决不仅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及时实现,也减轻了执行工作负担,真正达到了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有机统一,使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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