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经开区法院以优质司法服务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时间:2024-03-20来源:经开区人民法院责任编辑:刘子杨
      近年来,邯郸经开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从立案、审判、执行各方面强化司法服务,为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保障。

一是健全联动机制,全面提高执行联动能力。深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通过执行智慧办案系统,实现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的查询冻结,同时拓宽司法查控系统的覆盖范围,实现对车辆、不动产、住房公积金、证券、保险等信息的查询,推动执行工作与信息化深度融合。

二是推进阳光交易,优化提升财产处置效率。我院积极完善破产财产多元化处置方式,与邯郸经开区管委会联合印发《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暂行)》,建立健全制度化、常态化的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推进企业重整及财产处置阳光交易。

三是强化诉源治理,切实降低企业纠纷成本。我院积极推动商业纠纷诉前分流至商会等调解组织进行多元化解,推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切实降低经营主体解决商业纠纷成本,在诉讼服务中心组建诉前调解组,返聘2名退休法官,选派1名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助理担任专职诉前调解员,实质性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四是聚力知产保护,全力构建知产保护格局。我院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活动,着力提升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方式方法、风险防控等方面能力。同时,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打击违法使用商标和恶意注册申请商标等行为,全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五是加强诚信建设,助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我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规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管理,实时推送失信被执行人数据。对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失信信息符合法定屏蔽条件的,及时采取屏蔽措施;失信信息被屏蔽后,其因融资、招投标等需要请求提供信用修复证明的,依法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充分提升当事人的守信获得感,助力社会信用体系良好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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