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邯山区“18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部顺利通过复核
时间:2024-03-21来源:邯山区司法局责任编辑:池梦瑜

近日,司法部通报2023年度“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情况,我区河沙镇镇南街村顺利通过复核,予以保留。

根据《“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管理办法》,经复核,我区18个省级示范村(社区)顺利通过复核,邯山区民主法治示范村数量在全市名列前茅。

近年来,我区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作为基层依法治理的重要内容,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取得了长足发展,目前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8个(其中包括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一是依法治理扎实有效。坚持用法治思维引领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聚焦法治惠民行动。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作用,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公益服务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以“法律九进”为引领,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村民通过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途径依法表达合理诉求、维护正当权益,使群众尊法学法用法常态化,不断提升基层群众的法律素质和道德水平。

二是法治宣传深入开展。治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和工作制度明确。每村(社区)培养至少3名“法律明白人”。村建设有法律图书室(或图书角)、法治宣传栏、法治宣传一条街(或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法治广场)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法德并举,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大力宣传宪法法律和和民法典等知识,定期开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

 三是村民自治依法规范。村级重大事项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执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选举程序规范、合法,选举结果符合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及村级组织规章制度完善,工作程序规范。落实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村民自治的实施,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政治热情,调动了村民民主参与的积极性,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今后,我区将继续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培树,持续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措施在我区的落地生根,奋力开创全区乡村振兴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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