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山区公安分局在南堡乡开展反诈宣传教育活动
时间:2024-03-20来源:邯山区公安分局责任编辑:池梦瑜

     

2024年3月14日,邯山区公安分局反诈中心联合南堡派出所及当地电信公司,在南堡乡37个村庄积极开展了以“反诈进乡村,防范‘两卡’犯罪”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旨在提高村民对于“两卡”犯罪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在互联网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两卡”犯罪日益猖獗,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邯山区公安分局反诈中心深入实施“反诈进乡村”战略,通过此次活动,力图将反诈意识深入人心,建立全民防范体系。

本次活动主要采取了三种形式进行:一是反诈民警深入村庄,现场讲解什么是“两卡”犯罪,“两卡”犯罪的防范措施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并发放大量反诈宣传页,使防诈知识覆盖到每一个家庭,确保村民能够深刻理解“两卡”犯罪的严重性;二是在村口、村委会门口、村内小广场等人员密集区域,民警和电信公司志愿者共同张贴预防“两卡”犯罪警示牌,以醒目的方式提醒村民警惕“两卡”犯罪;三是通过网络宣传矩阵,将防范“两卡”犯罪信息发到每一个村的微信群,确保反诈宣传全覆盖。

此次活动得到了村民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大家纷纷表示对“两卡”犯罪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如何防范这类犯罪行为也有了明确的认识。通过这样的宣传教育,有效提升了村民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邯山区公安分局将继续加大反诈宣传教育力度,深化“反诈进乡村”活动,确保每个角落的村民都能够了解到必要的防诈知识。同时,号召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形成防诈骗的强大合力,确保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在这个信息快速发展的时代,防范“两卡”犯罪是每个人的责任。反诈中心呼吁全社会携手共进,共筑网络安全防线,为我们有一个安全、和谐的网络环境而不懈努力。

反诈中心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远离“两卡”犯罪,莫当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警方提醒

 

一、“两卡”犯罪包含哪些?

“两卡”犯罪是指:非法出租、出售、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两卡”犯罪涉及的罪名包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

二、“两卡”犯罪会受到哪些惩罚?

1.业务限制: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只能保留一张电话卡,且5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

2.信用惩戒: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信息将被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影响个人征信。

3.加大审核:对于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和支付机构还会加大审核力度。

4.涉嫌犯罪:涉嫌违法犯罪的,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三、如何防范“两卡”犯罪?

1、保护个人信息,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手机、银行卡、网银U盾等;

2、不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金融账户,包括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及支付二维码等;

3、不登录或点击来历不明的网址、短信及邮件,不轻易添加陌生人为好友;

4、通过正规渠道办理银行账户业务,在ATM机等自助设备操作时,注意安全防范;

5、从正规渠道下载安装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安全控件和客户端软件,关闭计算机系统远程登录功能;

6、如发现有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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