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2案例入选!省检察院发布全省检察机关“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一周年典型案例
时间:2024-04-18来源:邯郸检察责任编辑:刘子杨

2023年3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最高检、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决策部署,强化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助力全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取得了积极成效。

为充分展现专项监督工作成效,值此专项监督开展一周年之际,省检察院发布了10件专项监督典型案例。

目录

1.青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大气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2.文安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

3.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违法取用地下水行政公益诉讼案

4.承德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非法占用河道行政公益诉讼案

5.磁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危害漳河防洪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6.隆尧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泜河环境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7.井陉县人民检察院诉李某某等人、山东某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8.邯郸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非法倾倒污泥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9.枣强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耕地“非粮化”行政公益诉讼系列

10.昌黎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河北梨濒危野生植物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五

磁县人民检察院

督促整治危害漳河防洪安全

行政公益诉讼案

磁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磁县院)针对跨区域河流两地执法不同步导致危害防洪安全久拖不决问题,通过跨区域协作、府检联动、公开听证论证等方式,督促两地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河道保护和治理职责,推动流域机构与地方政府形成内外联动、齐抓共管的河道保护治理长效机制。

 

2023年5月19日,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岳城水库管理局(以下简称岳城水库管理局)将行政执法中发现的岳城水库泄洪河道范围内存在1万余棵树木,严重危害漳河防洪安全,且两岸行政机关“清障”工作推行困难案件线索移送磁县院。为有效解决问题,磁县院会同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同步监督,推动问题整改。

 

通过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凝聚工作合力,破解河道分界、权属不清等历史遗留问题,共护漳河生态文明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案例八
邯郸市检察机关

督促整治非法倾倒污泥污染环境

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邯郸市检察机关针对部分污水处理厂未按照规定处置、随意倾倒污泥的问题,通过大数据分析、融合通讯指挥调度固定证据,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开展行业治理工作,推动污水污泥处理企业依法规范经营。

 

2023年4月,邯郸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邯郸市院)通过河北省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发现辖区内部分农田上堆积大量污泥,经测算,重量约3万吨,侵占农田150余亩,严重污染土壤环境。邯郸市院对非法倾倒污泥问题直接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治理,出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监管实施办法》,规范污泥运输、贮存、处理处置的全过程,有效促进了污水处理行业规范和治理。

 

邯郸市院针对非法处置污泥行为,利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督导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污泥违法处置案件12件,监督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件,全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规范处置。通过公开听证、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全面履行职责,推动污泥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实现诉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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