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发布近三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审判工作情况 维权重点相对集中网络消费纠纷等新型案件增长
时间:2024-03-19来源:河北法制网责任编辑:刘子杨

河北法治报3月14日讯 (记者 李胜男)今天,省法院发布河北法院2021年至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审判工作情况,全省法院共审结涉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民事一审案件461791件,案件呈现纠纷类型多样、维权重点相对集中、网络消费纠纷等新型案件数量增加等特点。

此次发布内容显示,涉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数量呈持续增长态势,反映出消费者与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的矛盾纠纷日益凸显,也说明消费者通过诉讼途径进行维权的人群日益扩大。全省法院审理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案件涉及群众生活多方面,主要为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两大类型,同时也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纠纷案件。数据显示,合同类纠纷占涉消费者权益民事案件总数的30.9%,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占17.1%,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占9.2%。在侵权类纠纷中,案件数量占前三位的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产品责任纠纷案件、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件。

随着我国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网络消费纠纷新类型案件随之增长,诉讼主体原告多为自然人,被告主要为电子商务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涉及问题类型涵盖网络产品质量、虚假宣传、商品交付、款项结算、平台经营者责任、未成年人网络消费、预付式消费等。

近年来,我省法院主动适应消费者权益保护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诉讼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遏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维护诚信高效市场秩序的作用,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消费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开辟“绿色通道”,成立专业化诉讼服务平台,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法律咨询、立案、审理、执行等“一站式”、全方位服务;完善线上解纷体系,实现自助立案、材料云转,降低了消费者维权的诉讼成本;不断深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简化小额消费纠纷审理程序,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实现快速处理,做到快审、快结,降低消费者维权的诉讼成本。各地法院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符合地区实际的消费者维权工作机制,创新了一系列司法服务保障举措。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大型消费节点,针对常见消费领域开展普法活动,针对社会消费热点发布涉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运用司法宣传为消费者送去维权“及时雨”。

在此次发布内容中,省法院还对消费主体提出法律建议,建议消费者提升维权意识,进行理性消费,切忌盲目跟风,及时查验商品,保留相关证据,积极理性沟通,合理适度维权;建议生产、经营者规范经营服务行为,规范经营流程,遵守法律法规,优化合同内容,避免利益失衡,诚信提供服务,积极售后保障。

此外,省法院还发布了“消费者有权在签收后‘合理时间’内对隐蔽瑕疵提出异议”“消费者在商场消费后权益受损 展位出租方应同展位租赁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形成理性消费的观念,营造诚信友善、公平交易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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