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台法院:打击房地产违法行为,司法在行动
时间:2022-09-08来源:责任编辑:霍文龙

  近日,在市院执行局史辉院长领导下,丛台法院由院长王连斌任总指挥,抽调执行干警30余人,出动警车7辆,参加市委政法委组织的对邯郸市20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约谈会,并将涉及到我院的相关案件控制人采取警告、司法拘留等措施。

  被该院依法传唤的房地产公司有邯郸市金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邯郸市金梧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恒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邯郸市锦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聚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因上述5个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履行我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分别对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郜某某、龙某某、陈某某、王某某、郜某华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郜某华在拘留所进行体检后,由于其身体原因(高压220,低压140,心率140/分钟),已住院观察,未能采取拘留措施。郜某华本人承诺尽快达成和解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近年来,丛台法院加大执行力度,认真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定期开展区域集中执行,依法对拒执行为作出惩戒。此次行动,依法打击了不守信房地产企业,不守信的无德商人,以打促改,以打促执,优化房地产行业风气,充分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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