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法兼顾化解房贷纠纷 保障权益维护金融稳定
时间:2025-04-10 16:45阅读:8责任编辑:刘子杨

近日,永年区法院金融审判团队通过“调解优先、情法融合”的办案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涉民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既保障了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又妥善解决了当事人的住房难题,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日,永年区法院金融审判团队成功调解一起涉民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赵巍键法官通过“调解优先、情法融合”的办案模式,既保障了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又妥善解决了当事人的住房难题,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0年7月,刘某、史某夫妇为购置婚房与永年区某支行签订《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贷款39万元并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合同明确约定了借款期限、利率、罚息、复利等其他违约责任条款。后因家庭经济变故,二人未能按约偿还借款。银行遂要求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并立即清偿全部剩余本息。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通过阅卷、走访确认了案件基本事实。同时了解到,涉案房产系借款人唯一住房,抵押物处置将引发居住权保障问题,遂与当事人进一步确定调解意愿。

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调解意见后,赵法官先是以案释法向借款人详细阐明违约后果,督促其积极履行欠款还款。同时,引导银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充分考虑借款人经济困难现状。

在赵法官努力下,历经十余次方案调整,最终达成“借款人分期偿还欠款、银行暂不行使抵押权”的调解协议。

此次纠纷的妥善化解,既是永年区法院贯彻“如我在诉”司法理念,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的生动实践,也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完善“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模式,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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