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依法治市办批示推广“三调对接” 县委书记要求发挥好作用
时间:2023-10-17来源:曲周司法责任编辑:刘子杨

近日,邯郸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学习推广曲周县“三调对接”工作经验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对我县司法行政推动构建的“三调对接”多元解纷大格局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要求全市各区县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县委书记孟凡雄批示:“把经验进一步做实,发挥好作用,成绩值得表扬”。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晓伟指出:“要进一步配齐配强基层调解队伍,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 ”。各县(市、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整合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和力量,不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机制,切实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其中,曲周县立足县情实际,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配强司法行政力量,促进县乡村调解组织规范化、全面化建设,以调解力量整合为抓手,推动纠纷调解分流治理,形成了一项具有县域特色的工作机制——诉调(诉源治理抓前端)、网调(综治调解进网格)、访调(多元解纷治访源)“三调对接 ”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机制运行以来,曲周县诉前调解成功率明显上升,万人成讼率和信访案件增量明显下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曲周县“三调对接”经验做法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不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强化政治引领,切实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强大效能。健全党委领导下多元主体分工合作的矛盾纠纷化解体制,最大限度释放县(市、区)域的统筹调度力、乡镇(街道)的协同力和村(社区)的快速响应力,统筹各方资源,压实各方责任,推动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业组织与 基层党组织紧密衔接,从而实现社会调解资源的有效整合和高效运行。

二、坚持守正创新,不断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式方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结合县域特点,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新模式,打造本土化“枫桥经验 ”新样板,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能力和水平。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解决纠纷,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纷方式化解 纠纷。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依当事人申请对调解协议 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及时导入诉讼程序。对乡(镇)、村(社区)综治网格排查出的矛盾隐患,协调基层人民法庭、社会调解组织等,会同乡镇综治网格提前介入化解,增强基层治理“内力”。对信访矛盾,协调人民法院、社会调解组织等,会同相关责任部门联合化解,凝聚多元治访“合力 ”。

三、坚持人民至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将依法善治的目标贯穿到社会治理全过程。健全完善预防性调解制度和矛盾联调、纠纷联处、问题联治机制,全面推进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规范和完善村规民约,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夯实基层治理 打造“三调对接”多元解纷新格局

为做好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不断提升基层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把“枫桥经验 ”坚持好、发展好,曲周县高度重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在工作中以大民调为主线,在全县推行实施诉调(诉源治理抓前端)、网调(综治调解进网格)、访调(多元解纷治访源)“三调对接 ”多元解纷 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配强司法行政力量,促进县乡村调解组织规范化、全面化建设,以调解力量整合为抓手,推动纠纷调解分流治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打造了曲周“枫桥经验 ”和依法治理样板。

一、夯实基层基础,建强三级解纷平台

以“三调对接”机制在全县构建横向对接行政职能部门、行业调解组织、群团组织,纵向延伸至村(社区)、四级网格的解纷体系。同时,统一制定了非诉争议解决中心工作机制、工作台账和值班制度,确保各类纠纷得到及时化解。一是在县级层面。在县群众工作中心挂牌成立了县非诉争议解决中心。一楼设立调解室,安排调解员常态化值班,接待群众咨询;二楼整合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力量和行政部门行政调解职能,设立了土地类、城镇建设类、劳资纠纷类、涉农类等多个调解室;同时,在县法院设立了驻法院诉前调解室,横向对接行政职能部门、行业调解组织、群团组织。二是在镇村层面。在全县10个乡镇挂牌设立了乡镇非诉争议解决中心,实行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法庭、群众中心,合署办公,一体化运行。在342个行政村、9个社区中挂牌N个“巡回审判点”、“多元解纷联系点”、“民调室”,形成 “庭、所、站、点、室 ”梯次延伸的基层司法服务网, 按照“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受理辖区内的诉调、访调、网调案件,让“ 调” 向前延伸到群众的家门口。三是加强行业调解队伍。在全县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 解委员会9个、行政调解委员会16个,明确专人专管,对非诉争议解决中心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将纠纷分流至相应领域,实现“专门人做专门事 ”。在全县建立执 行“基层吹哨、部门报到 ”机制,确保群众各类诉求“有人接、有人管、有人办 ”,第一时间参与和开展调解工作。四是定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定期组织人民调解 员参加业务培训,让人民调解工作运行更加有效,在群众中有更大影响,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统筹协调联动,发挥多元解纷作用

以“三调对接 ”健全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 、诉讼等多种方式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做到调解力量多元化统一 ,多元化组合 。一是诉调对接。对诉讼案件征得来诉群众 同意后,优先选择非诉纠纷解决途径, 由非诉争议解决中心进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解纷程序。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县法院依当事人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及时导入诉讼程序。二是网调对接。把全县2990名网格员培养成调解员进行常态化、 网格化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调解,确保“小事不出村 ”,对排查出难以就地化解的矛盾纠纷,转交非诉争议解决中心导入大民调体系,由乡镇综治中心协调 基层人民法庭、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会同乡镇综治网格员、包区包村干部、乡贤、群众代表、民调员等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进行调解,确保群众诉求在最短时间内得到解决。同时,各乡镇派出所对接处警的各类案事件,在法律准许范围内,需要调解的,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使调解各项工作深入触及群众端,消灭末端盲区,形成收集、报送、分析和反馈的隐患排查整治管理模式,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解为事前预防,做到了矛盾纠纷发现早、控制了、疏导快、化解好。三是访调对接。对群众来访案件,由非诉争议解决中心协调法院、司法局、社会调解组织等,会同相关责任部门,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力量联合化解,攻破专业性和技术性领域调解周期长、调解效率差的专业壁垒,避免“访转诉 ”。

三、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工作有效运行

一是建立诉调、访调、网调无缝衔接机制。 以县、乡镇非诉争议解决中心,村民调室作为多元化解纠纷平台,制定了“ 三调对接”流程、非诉争议解决中心工作流程,推动诉、访、调、治各个环节工作衔接,推进人民 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法律服务等力量整合,对案件调解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结。二是建立重大矛盾纠纷综合研判机制。 县、乡两级非诉争议解决中心根据受理案件情况定期组织相关调委会召开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议,研究分析辖区、行业、领域矛盾纠纷,跟进调解进度,对涉及多部门、重大疑难复杂纠纷, 由综治中心统筹协调,组织集体研判,商讨调解方案和措施,开展联合调处,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时效性,坚持矛盾化早化小。三是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对各部门受理案件、调解情况、信息报送进行统计排名,将“三调对接 ”、诉源治理等工作纳入全县平安建设专项考核内容,实施一月一考评,一月一通报,严格落实奖惩,对工作不力,导致民生诉求形成信访案件和矛盾激化的,倒查排查、调解、接访、化 解、稳控等环节的责任,严肃问责。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启动“一票否决”权,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定期进行表彰,对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调解成功案例进行宣传推广,引导群众相信调解、愿意调解。

四、成效初步显现,开创多元解纷新局面

“三调对接”机制初步实现调解周期短、时间成本低、人力费用少等效果,不仅能够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地化解纠纷服务,且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更为简练、简单,进一步提升了全县依法治理水平。一是解放了大量的审判资源。该机制实施以来,全县诉前分流率已达90%以上,诉前调解成功率为 61.52%,较去年同期上升13个百分点,万人成讼率由去年同期的0.65%降为 0.55%。二是调解组织建设更加坚实。在做优婚姻家庭、道路交通、医患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未成年权益保护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残疾人权益保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县自规局、住建局等16个行政部门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实现了重点领域、职能窗口、城乡社区调解组织全覆盖,促进调解方式多元化,有效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的精准性、专业性。三是矛盾纠纷化解质效更加显著。大量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真正实现了息诉罢访,案结事了。今年以来,各级、各类型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 三调对接 ”调解矛盾纠纷1106件,调解成功1095件,调解成功率达99.01%,成功率较去年同期提升12.52%。如河南疃镇整合法庭、司法所等基层力量合署办公,诉前调解成功率由26.3%提升为63.6%, 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 28.6%,信访案件同比下降 30.14%,创建“无讼村 ”17 个,调解纠纷典型案例《二亩地的情谊》被央视专题采访报道。四是调解效率更加迅捷。通过“ 三调对接”综合力量的优势,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实现分类施策效果,最大程度确保群众诉求在最短时间得以解决,根据调解卷宗组卷情况看,部分同类矛盾纠纷化解周期由原来平均12.9天降至3.7天。五是调解与普法融合更加紧密。在纠纷调解中,积极宣传各主体部门重点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把调解过程转变为群众学法的过程,以“小纠纷 ”诠释“大道理”,形成办事知法、做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达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良 好社会效果。六是调解氛围更加浓厚。各调委会依托三调对接机制,积极对接承办各级非诉争议解决中心分流 案件,形成了一批具有代表性、影响力大的调解案例。南里岳镇《“三调对接 ”显成效,30 年积案得化解》在中国网进行刊载,白寨镇《鹬蚌相争宅基地,工作人员巧化解》在人民日报网刊载,河南疃镇《“面对面 ”起纠纷菊花难种,“背靠背”巧调解握手言和》在河北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公众号刊登,有效促进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有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依法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打下了坚实基础。七是平安建设取得新发展。全县信访量逐步下降,2023 年1-3 月份,县乡信访案件共计763 件,4-8月份县乡信访量共计421件,较1-3月份降低 44.82%,月均降低54.93%。全县342个村共有322个村(社区)符合平安建设“ 七无 ”标准,占比为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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