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看广检】《检察日报》刊载广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树亮署名文章
时间:2023-10-10来源:广平县人民检察院责任编辑:郭澳梅
《检察日报》刊载截图
      10月10日,《检察日报》刊载广平县检察院信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亟须强化源头治理》。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亟须强化源头治理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不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而且为电信诈骗、敲诈勒索、非法讨债等违法犯罪提供便利,严重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河北省广平县检察院在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中发现,这类案件存在出售信息主体专业化、侵犯信息内容多样化、侵犯手段行为隐蔽化等问题,亟须引起重视,加强治理。
      出售信息主体专业化,行业犯罪日益突出
      信息泄露主体出现了大量业内人员,危害更大。一是内部人员犯罪凸显。在办理的案件中,出现行业内部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况,这些内部人员在履职过程中,随时接触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一旦将这些信息贩卖、透露给外部人员,带来巨大的隐患。二是服务行业人员在利用公民个人信息过程中犯罪日益突出。教育培训机构、房产中介机构在经营业务过程中,由于推广业务的需要相互交换公民个人信息,有的出于朋友帮忙相互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很多人根本没有意识到未经许可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给他人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三是产业利益链条突出。此类案件主要利用网络犯罪,且逐渐组织化、专业化,涉案人员地域分布广泛,作案时分工明确,易形成上游公民个人信息收集、中游代理商倒卖、下游犯罪非法使用的黑色产业链。
      侵犯信息内容多样化,信息指向愈加精准
      被交易的公民个人信息内容极为丰富,数量极多。一是侵犯的公民个人信息内容极为广泛。有公民姓名、住址、联系方式、车辆信息、通信信息、银行账户信息、网络账号信息、人员行踪轨迹信息等等。二是“买方市场”取代“卖方市场”,信息更加精准。系列案件犯罪链条为“购买者—中间商—源头”三个环节。购买者因自身利益需要获取特定人员的特定公民个人信息,遂向中间商提出购买需求,中间商将需求转达给源头,源头利用职务便利查询单位内部信息系统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通过网络发给中间商,中间商再进行转发,购买者核实信息后支付报酬。三是涉及的信息条数多、涉及范围广。如王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王某某将通信门市、营业厅及代理点的人员组建微信群,并指使微信群成员以赠送小礼品的方式,诱导顾客实名注册各类网络软件账号,随后将获得的网络账号注册人的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相关账号及密码等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出售,多达10余万条,非法获利100余万元。
     侵犯手段行为隐蔽化,打击难度大危害日趋严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方式和手段隐蔽,打击难度大。一是信息泄露渠道难以查清。如有的案件有大量的学生信息,精确到哪个学校哪个班级,还有一些购房交易信息,精确到哪个小区,何时以何种价格购买,多少面积、多少金额等等。二是证据难以收集。如李某、王某等4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犯罪嫌疑人以流动人群为目标,重点锁定不会操作手机的老年人,以帮助操作手机来获取他人信息,后通过微信等社交软件将所获得的信息予以发送,再将聊天记录删除,案发时很难取证。三是犯罪后果严重。犯罪分子将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轻则用来推销,扰乱公民正常生活,重则用来诈骗,侵犯公民财产安全。
       对此,检察机关建议:
       一是增强主体责任,堵塞泄露源头。各类公民个人信息均是有源头的,每个能收集、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主体都要加强自身的责任意识,规范信息传输的途径和方式。加强对银行、通信公司以及和公民个人信息关系密切的重点行业的法治教育,通过开展教育培训、加强行业规范化建设等方式,明确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责任,提升规范意识、法律意识。严防内部人员非法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有效阻断源头。通过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持续增强中小企业合规风险应对能力,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行业监管,形成保护合力。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行业的监管,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房产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的监管中,要注重监管是否存在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网监部门要加强对App运行的监管,清除恶意软件,引导运营商保护用户信息安全。同时,加强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对接,网信、工信部门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是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维护公共利益。应准确理解、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公益诉讼条款,协同推进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办案,切实推动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形成多元共治新格局。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强化信息安全意识。职能部门、司法机关要加强对相关单位、人员和普通民众的法治宣传。通过组织社区宣传、播放公益短片、发放信息安全手册等方式,开展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教育,结合典型案例向群众进行宣传,提高民众在日常生活中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敏感度,让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理念深入人心。推动房屋销售机构、学校、医院等加强对业务办理中接收到的信息的保护,做好保密措施。提醒群众增强网络安全意识,不主动泄露个人信息,不随意打开不明邮件、短信等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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