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丨成安县人民法院:妥善化解追偿权纠纷,为企业纾困解难。
时间:2023-12-15来源:成安县人民法院责任编辑:任少敏
      近日,成安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成安县某公司诉被告邯郸市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在承办法官的多番协调下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贷款担保引追偿纠纷
      2018年10月份原告成安某公司为被告邯郸某公司在某银行贷款800余万元提供担保,2020年开始被告邯郸某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利息和本金,原告成安县某公司怕影响企业征信于2021年分五次共计代被告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800余万元。
原被告双方在2023年1月签署还款协议,约定被告应于2023年7月底之前偿还原告800余万元。之后被告邯郸市某公司未能按照还款协议履行还款义务。为此,原告成安县某公司将被告邯郸市某公司诉至法院。
       妥善化解纠纷 将对企业影响降到最低
      承办法官接受案件后及时与被告邯郸市某公司联系,沟通案件基本事实及欠款数额等问题,被告对欠款金额亦无异议,但是公司经营遇到困境,周转资金困难,一次性拿不出那么多钱偿还原告,并且表示原告成安县某公司在其公司运营困难时帮助过他,自己愿意还款,看能否分期付款。
随后承办法官马上将被告公司的意见转达至原告,原告到庭后表示其非常理解公司,并说近几年收疫情等因素影响,生意同样受到影响,分期付款可以但是年底结清,自己还有工人等着发工资。
承办法官决定趁热打铁,将双方叫到法院,面对面交流调解事宜。双方都同意欠款分期分批履行,但是合同中约定的逾期利息和诉讼费承担问题双方争执不下,承办法官向双方进行释法明理,调解结案可以极大缩短诉讼时间成本,对双方生产经营是最有利的。经过承办法官不断释法明理,原告最终表示如被告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诉讼费自己承担。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本案以调解结案,将纠纷对双方的影响降至最低,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为企业健康发展助力。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成安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建立涉企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在涉企案件办理中,注重降低企业诉讼成本,发挥多元调解机制,实现涉企案件多元化解、快慢分道,及时有效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信誉、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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