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党委会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召开 认真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主动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时间:2024-05-16来源:公安部责任编辑:刘子杨

公安部党委会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5月15日在京召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交流研讨心得体会。会议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主动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党的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为我们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化党的纪律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要做到学深悟透。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持续学习《条例》,坚持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准确掌握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推动入脑入心、刻骨铭心,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要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切实将铁的纪律转化为行为习惯和自觉遵循。

会议指出,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坚决杜绝“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坚决防止搞“小圈子”“拜码头”“搭天线”,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会议强调,要狠抓监督执纪。要把严的标准树立起来、把严的纪律执行起来,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岗位和“八小时之外”等重点环节,坚持严在平时、管在日常,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做到管理监督无死角、全覆盖。对各类违纪违法问题,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要坚持实事求是,用足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提升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会议指出,要完善制度机制。要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紧密结合,在建章立制上持续发力,把制度的“篱笆”扎得更紧更密。要在党章党规党纪的框架下,结合队伍管理中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完善更加严密的管理规范、条例条令,对工作、生活中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划清底线、红线。要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加强职能监督与纪检监察专责监督协作配合,优化公安特色大监督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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