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邯郸市检察机关1个集体、8名个人获表彰
时间:2024-04-18来源:邯郸检察责任编辑:刘子杨

近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表彰河北省模范检察院、模范检察官和模范检察干部的决定》,授予11个基层人民检察院“河北省模范检察院”称号;授予66名同志“河北省模范检察官”称号;授予14名同志“河北省模范检察干部”称号。其中,邯郸检察机关1个集体、8名个人荣获表彰。

关于表彰河北省模范检察院、模范检察官和模范检察干部的决定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建设,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激励全省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积极投身新时代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事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授予行唐县人民检察院等11个基层人民检察院“河北省模范检察院”称号;授予李娟等66名同志“河北省模范检察官”称号;授予茹梦飙等14名同志“河北省模范检察干部”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踔厉奋发,再立新功。

全省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要以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提供更加有力法治保障。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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