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中院顺利执行一起腾房案件
时间:2023-06-19来源: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责任编辑:刘子杨

在执行案件中,涉案房屋的腾退一直是困扰财产处置工作的难点。日前,邯郸中院多措并举,持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顺利执行一起腾房案件,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郑某与被执行人某钢铁公司、李某云、郝某敏、王某领、殷某华、赵某英、武某安、李某旺、某物资贸易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邯郸中院于2023年2月1日立案恢复执行,要求上述被执行人偿还申请执行人1928.94万元及利息。执行过程中,邯郸中院曾多次在被执行人郝某敏名下位于丛台区中华北大街某小区房产、被执行人殷某华名下位于邯山区光明南大街某小区房产处张贴腾房公告,责令被执行人、现占有人及使用人限期迁出并腾空房屋内所有物品,但被执行人、现占有人及使用人均始终未如期履行。5月24日,执行干警再次到涉案房产处张贴公告,要求被执行人、现占有人搬离,但其依然没有腾房动作。

​为切实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坚决维护法律权威,执行干警通过科学研判、精准谋划,制定了周密的强制执行方案。近日,执行干警及法警按照计划前往上述房产所在地依法强制执行,在基层组织人员的见证下,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全力奋战,两处房屋已全部被强制换锁并张贴了封条,执行人员对执行全程进行了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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