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邯郸经开区法院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强化审管赋能,以促进质效提升为目标,以制度规范管理为抓手,以精细审判管理为司法办案“把脉护航”。
一、精准研判,加强质效指标管理
始终抓细抓实质效指标管理,对照各项指标精准研判,进行周指引、月总结,每季度出台审执质效工作整体分析报告,将审执质效指标完成情况与绩效考核相挂钩。建立审执绩效考核通报制度,对各业务部门完成情况定期通报,并每天对案件审理、审判效率、法官办案、案件监管与阅核、司法公开、卷宗扫描及归档等情况进行实时督办,整体审执质效工作在全省基层法院仍名列前茅,在全市审执质效考核工作中位于第一梯队。
二、动态监测,加强案件流程管理
加强案件流程信息管理,以案件信息录入为检查重点,设专人针对审判流程中各节点对案件冻结情况、案件录入信息质量每天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上级法院通报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人进行整改。建立数字法院系统内所有延长审限、扣除审限、中止案件的明细,逐案进行严格检查后审批,确保无超审限或“隐形”超审限案件。制定《邯郸经开区法院关于对长期未结案件办理的实施方案》,对长期未结临近一年审限的案件实行临期督办制,建立临期案件台账和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台账,确定包案领导、责任人、清理措施,定期通报临期未结案件清理情况。
三、压实责任,加强审判监督管理
不断强化监管职责,落实落细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关于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的规定》、《审判权责清单》等相关制度,完善办案权力清单和履职指引,进一步明确院庭长行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范围和内容,明确“四类案件”的范围,确定各类人员权责清单,实行全流程监管案件,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和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发挥制度管人、制度管案的作用。
四、强化评查,加强案件质量管理
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完善《邯郸经开区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采取条线和部门交叉评查的方式,从实体、程序、法律文书制作、卷宗装订等方面对所有生效案件抽查不低于15%进行常规评查,评查范围覆盖每名办案法官。建立重点案件台账,每案一案一表一报告并实行签字背书制,谁评查、谁签字、谁负责,落实评查主体责任。
五、多措并举,加强司法公开管理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完善裁判文书校核前置机制,制发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实施细则,健全裁判文书评查和筛查制度,贯彻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设置专人每月对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进行统计并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导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