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检察:2022年“春雨行动”品牌纪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硕果累累
时间:2022-11-03来源:曲周检察责任编辑:刘子杨

2022年,曲周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上级院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持续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和县委县政府两办《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精神,直面人民群众对公益保护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扎实进取开展工作。

一、稳扎稳打,以办案成果亮公益诉讼品牌形象

2022年,第二检察部探索建立“春雨行动”检察品牌,以“春雨无声”惠及万物的办案理念,主动融入服务县域乡村振兴战略、滏阳河流域改造、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大局,今年以来,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9件。

整改前

整改后

始终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走村串乡,服务乡村环境治理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依法办理依庄乡某村道路两侧因废品经营乱堆乱放固体废物案,督促清理道路两侧占道垃圾,设置围栏进行防护,坚持定期“回头看”,对附近村民进行跟踪问卷调查,了解整改后废品厂和周边环境的保持情况,确保公益问题不跑路、不反弹。2022年5月份,该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

开展“消”字号产品抗(抑)菌剂非法添加化学药物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用公益之剑,保护食药品经营安全。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组成检查组,在县域内开展“消”字号产品抗(抑)菌剂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对县城内多家药店进行重点排查,并向药店经营者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提醒其在采购“消”字号抗菌制剂产品时要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对于发现的部分药店存在消毒产品管理制度缺失等问题,检查组对经营者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及时整改,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依法经营。

敢于担当作为,以最高检专项活动为契机,把“河长+检察长”机制落实落好,持续改善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秉承“河长+检察长”工作理念,提升县域河流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服务保障县域河流生态保护工作,联合县法院、县河长制办公室到部分干渠开展“河长+检察长”、“河长+院长”联合巡河行动,合力保护河流生态环境,加大涉河湖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助推县域内河湖执法监管机制健全完善,为建设“水韵曲周”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

积极稳妥加大“等”外领域案件办理力度,维护公益的多面性更加突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以来,进一步加大对公民信息的保护以及对侵害公民信息犯罪的惩治力度。曲周县院依法办理田某等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附民公益诉讼案。田某三人通过工作便利非法获取、出售他人车辆轨迹信息,导致众多不特定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提起诉讼并按照获利金额赔偿损失,同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就其侵害他人信息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对同类案件起到了示范和指引作用。

二、创新创优,用文件机制促公益诉讼提质增效

在相继印发《曲周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员(联系人)机制》、《关于全民推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等6个文件机制后,又与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印发《曲周县人民检察院曲周县消防救援大队建立“消检”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使公益诉讼的保护合力更加凸显,公益诉讼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单位合作覆盖面更加广泛。

在办理公益诉讼诉前案件时,坚持最小司法投入处理公益损害问题,把诉前解决与双赢多赢共赢作为公益诉讼工作思想,高质量用好制发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办案指引》,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诉前沟通,目前已用诉前磋商程序办理案件31件,让办案速度和质效达到了双平衡。

三、不折不扣,抓队伍素能夯公益诉讼发展根基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公益诉讼办案人员水平。更加注重把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落实好检察长负责制,创新“借智”方式,借助市公益诉讼专家库“外脑”解决公益诉讼理论和实务难题,通过与特邀检察官助理联合调研、协同办案等方式,解决专业知识不足等问题,提升公益诉讼检察队伍整体水平。

把控公益诉讼信息敏感点,妥善处理做好宣传。在办理涉敏感案件、新闻宣传等工作中一直侧重加强舆情分析研判,最大程序地降低舆情风险,对于可能涉及敏感领域的案例信息时,严格审查把关,未出现过任何负面影响。宣传检察正能量,截至目前,在《检察日报》、《河北法制报》、《正义网》以及各新媒体平台撰写刊发信息累计17篇,把“春雨行动”在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公益诉讼检察收获播向四方。

Coryright 2013-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邯郸市委政法委 版权所有

冀ICP备20200307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