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十年闹“离婚”,经开区法官调解续亲情
时间:2023-02-24来源:经开区政法委责任编辑:刘子杨

近日,涉县人民法院河南店法庭孟常亮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该案的顺利调解,既防止了矛盾激化,也保障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司法的温度。

十年前,双方当事人相识并恋爱,而后同居生活,但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育有一女儿。随着时间推移,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又无法和平分手,女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结束双方非婚同居关系,并确认孩子的抚养权。

在诉前调解过程中,孟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对孩子的感情都非常深,均坚决表示不会放弃孩子的抚养权,还曾出现过男方强行将孩子领走的情况,若处理不当,容易再次点燃双方情绪的炸药桶,不利于矛盾的解决和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孟法官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出发,仔细研究调解方案,充分探寻双方矛盾症结所在,逐步理顺调解思路,采取“背靠背调解”法,分别对双方进行心理疏导,为双方积攒已久的对立情绪寻找宣泄口,并本着共同呵护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耐心劝导当事人放下对彼此的成见,共同承担作为父母的社会责任,为孩子寻求最合适的监护人,同时保证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享有充分的探望权。

最终,经反复商议,双方同意孩子由女方抚养,并就抚养费和探望方案等问题达成一致,双方和平分手。“是您解开了我们的心结,使得我们之前的亲情得以延续。”双方当事人均向孟法官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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