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检察院一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 “千案展示” 案例
时间:2022-11-04来源:正义网责任编辑:刘子杨

近日,馆陶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烈士纪念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并在正义网平台展示。

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烈士纪念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烈士纪念设施 英烈保护宣传片

【基本案情】

馆陶是一个英雄的故里,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先后有1137名陶山儿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踏进馆陶县英烈纪念馆,听着范筑先将军“裂眦北视、誓不南渡”的事迹,更觉要把保护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传统文化作为馆陶检察人的使命担当。经公益诉讼检察干警现场实地踏查14处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发现部分烈士纪念设施,因长期疏于管理保护,致使纪念设施碑体污损严重、碑文模糊不清,周围杂草丛生等问题突出,烈士纪念设施亟待修缮保护。

【检察机关履职亮点】

2021年6月,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馆陶县院)开展了“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专项活动,组成专门办案组,于7月6日立案调查,为全面掌握全县英烈纪念设施相关数据和管理现状,办案组历时一周,实地走访踏查了全县8个乡镇的14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发现位于王桥乡东盘村的武殿华烈士纪念碑缺乏日常管理和修缮保护,碑文不清晰,有破坏、污损问题,纪念设施周围不符合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要求。位于柴堡镇的八义庄烈士纪念碑(南广才村惨案纪念碑)没有修建,也没有其他纪念设施,人民群众无法瞻仰、悼念。

针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馆陶县院于9月10日向主管行政部门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相关乡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一是履行好对武殿华烈士纪念碑的日常管理和修缮保护工作、尽快对八义庄烈士碑进行修建,保持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二是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加强日常巡查,提升管理水平;三是积极引导群众树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意识,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

11月10日,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两个乡镇均已书面回复,称已按检察建议书要求完成了整改,将东盘村村口划分出8平方空地,将武殿华烈士纪念碑迁移至中间,周边铺上彩砖并用石头做护栏,为纪念碑加装碑帽,粉刷、描字,并安排专人进行日常管护。将未建设完成的八义庄烈士纪念碑,重新购置材料高质量的建设完成。该部门表示今后会加强组织实施,强化全过程管理,确保全县烈士纪念设施“不漏一处”、应修尽修。

12月,馆陶县院对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乡镇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通过实地走访查看可见,涉案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已修缮一新,环境干净整洁、庄严肃穆,成为群众接受红色教育的重要场所,实现了捍卫英烈荣誉的监督效果。

为进一步深化办案成效,馆陶县院拍摄了《以检察蓝护英烈红—馆陶县人民检察院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纪实》宣传片,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检察专网等媒体,多途径向社会传递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成效,增强社会各界对红色资源保护的认识,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影响社会面”的办案效果。

【办案效果】

检察机关针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管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并对整改情况跟进调查,助推建立健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长效机制,统筹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运用文章,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教育全社会赓续精神血脉、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传统贡献检察力量,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Coryright 2013-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邯郸市委政法委 版权所有

冀ICP备20200307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