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刊发《4小时快立快调,邯郸峰峰矿区法院高效解纷获赞》
时间:2023-05-31来源:河北法制报、峰峰矿区人责任编辑:刘子杨

5月26日,《河北法制报》刊发我院临水法庭典型案例《4小时快立快调,邯郸峰峰矿区法院高效解纷获赞》。

河北法制报讯 (崔潇)近日,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高效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得到了当事人一致好评。

5月8日早8时许,一位拄着拐杖的当事人张某在家人的搀扶下吃力地走入峰峰矿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原来,张某曾在杨某的公司做施工员,离职时,公司负责人杨某拖欠其工资16000元,现张某因患病行动不便,家庭经济压力很大,屡次讨要未果,故而向法院寻求帮助。

得知张某的诉讼请求后,考虑其行动不便,为避免其奔波,该院立即安排干警现场为张某办理此案。干警分工合作,一边协助张某办理立案事宜,一边联系被告杨某。杨某接通电话后,闪烁其词,不仅故意回避拖欠工资的事实,还一直称其没有钱。电话中,法官循循善诱,耐心解释逃避不能解决问题,法院会考虑当事人的诉求和实际情况进行调解,争取双方利益最大化,终于说服杨某来到法院协商解决问题。

在等待被告杨某的间隙,临水法庭干警协助张某办理了立案事宜,张某表示:只要杨某能先给5000元让其治病,剩下的部分可以分期支付。上午10时,杨某到达法院,他一见法官就大吐苦水表示生意难做,无法给付工资。法官遂向其释明,其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若不偿还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又将张某的实际困难如实告诉杨某。最终,在法官情理法兼容的调解下,杨某同意先给付工资5000元,剩下部分每月偿还1000元,直至偿清。中午12时30分许,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双方领取调解书后,法官趁热打铁,继续向杨某释明不及时履行法律义务可能面临的信用惩戒、强制措施等法律风险,杨某现场通过手机转给张某5000元,并表示一定会按协议履行。张某拿着调解书走出诉讼服务大厅时,激动地对临水法庭干警表示感谢:“感谢你们,一上午便把我的事情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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