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酒重大交通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知法守法意识,4月23日上午,峰峰矿区检察院以提起公诉的一起危险驾驶案在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大社矿公开开庭审理为契机,开展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各单位共200余人旁听了此次庭审,在真实案例的庭审过程中,对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社会危害、法律适用等方面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深刻领会了此次活动的警示教育意义。
在活动现场,检察官发放了法治宣传资料,通过数据分析对比、罪名释义、构成共同犯罪情形以及危险驾驶后产生的“成本”等详细介绍了“酒驾”的危害。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要从案件中汲取教训,树立守法意识,时刻敲响交通安全文明出行警钟,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温馨提示
安全驾驶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最大的尊重,要认清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安全文明驾驶,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践行者。参加亲朋聚会、婚礼庆典等活动,自觉做到不喝酒、不敬酒、不劝酒,提醒同行人员少喝酒、不醉酒。
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宣传者。在带头践行禁止酒驾醉驾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酒驾醉驾的严重后果和极大危害,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劝导者。主动规劝用餐的驾驶人不饮酒、不酒后驾驶车辆,不要对他人劝酒、逼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