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法院:释法明理解疑惑,高效便捷促执行
时间:2022-12-19来源:峰峰法院责任编辑:刘子杨

近日,峰峰矿区人民法院圆满化解了一起某保险公司代为求偿权案件,起因是发生于2020年底的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人李某国驾驶小货车在道路行驶时与他人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肇事后李某国驾车逃逸,经事故认定李某国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基于车辆损失险赔偿他人车辆损失共计3500元并依法取得对李某国的追偿权。2022年4月,保险公司向峰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国赔偿其垫付的保险金3500元,峰峰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李某国赔偿某保险公司3500元。收到判决后,被告李某国未提起上诉,也未履行义务,2022年11月,某保险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国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被执行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手续,李某国既未履行义务、也未报告财产,执行干警随即对其名下银行卡、网络资金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

11月下旬,李某国情绪激动地联系峰峰法院执行部门,对法院冻结其资金账户表示不满,因疫情防控原因当事人不能到庭,执行干警便通过网络视频方式与李某国线上沟通。执行干警首先对李某国的情绪进行安抚,待当事人情绪冷静后为其耐心释法明理。经过一番公正、客观、细致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李某国心中疑惑得到答复,豁然开朗,其对执行干警感激地表示:“我不懂法律,没有跟法院打过交道,看到传票心生畏惧不敢面对,感谢法官苦口婆心的解释法律,我相信你、相信法院,我马上还钱!”说完这些话,被执行人李某国当即把本案执行案款、诉讼费、执行费转到法院账户上来,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一直以来,峰峰法院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善意文明的司法理念,注重将普法释法融入审判执行工作,通过在执法办案中普法宣传、在日常工作中释法明理、在与当事人沟通中理法并重,切实解决好困扰着人民群众的一件件难事,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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