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冲突剑拔弩张,今朝调解合作共赢
时间:2022-12-09来源:峰峰法院责任编辑:刘子杨

法院门外,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面对执行法官,同时发出感慨:“我们俩因为打架一个住进监狱、一个住进医院,这么大的矛盾,没想到今天竟然还能成为合作伙伴,咱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了,感谢法官给我们想的好办法!” 

这是怎么回事呢?事情还要从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说起。 

2021年7月的一天,陈某到小区停车场准备开车回家,发现自己的车被李某的面包车挡住去路。陈某拨打李某的电话要求挪车,但连续拨打8个电话均未打通,陈某只得先行离开。后陈某再次拨打李某电话,接通后两人发生口角,陈某再次返回停车场,李某亦拿着车钥匙到达自己的面包车附近等待陈某。二人见面后发生肢体冲突,冲突中李某将陈某胸部和嘴唇扎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事后,陈某在医院住院一周有余,李某某因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附带赔偿陈某各项经济损失一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服刑但未履行经济赔偿义务,陈某向峰峰矿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因入狱服刑,原来从事的饲料生意中断,现在没有固定收入,生活十分困难,无法偿还判决金额。凑巧的是,申请执行人陈某做的是生猪及猪肉生意,与被执行人的饲料生意关联密切。

执行法官考虑若能通过调解化解双方矛盾,动员申请执行人陈某帮助被执行人李某牵线搭桥,助其重新恢复其饲料生意,不仅有利于化解矛盾、了结此案,更能从实际上帮助被执行人走出生活困境,真正让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执行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庭,一方面向双方讲明这本是一场因冲动不理性而引发的纠纷,引导双方放下过往不愉快,互谅互让、握手言和;另一方面,法官结合双方从事职业的契合性,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合作。申请执行人陈某欣赏被执行人的李某的守诺和诚恳,被执行人李某也感激陈某的包容,最终,申请执行人陈某同意帮被执行人李某出谋划策,帮助其重新恢复原来的饲料经营,被执行人李某也表示有收入后一定第一时间赔偿陈某的损失。

12月初,该案赔偿款全部赔偿到位,两位当事人专程来到峰峰法院,向执行法官当面表示感谢。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没有因对簿公堂而反目成仇、结下冤家,而是化干戈为玉帛,互相成为生意伙伴,互助化解经济困境,真正实现了和谐“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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