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法院“四个聚焦”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时间:2022-11-18来源:峰峰法院责任编辑:刘子杨

今年来,峰峰法院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局,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格落实省、市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安排,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举措融入到法院执法办案全过程各环节,让各类市场主体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创业。

聚焦企业司法获得感,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18条举措,助力打造最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持续加强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以及民营企业家的保护,坚决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确保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让企业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聚焦护企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坚决防止用刑事手段处置经济纠纷,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慎用司法强制措施。积极对接金融、不动产及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凝聚执行合力,开展“银法联动 执行攻坚——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专项行动”,仅行动当天,执行到位金额103万元。树立善意文明调解理念,圆满调解了邢台某工程公司拖欠河北某新能源公司120万元工程款案件,不仅纠纷彻底解决,双方还在法院调解现场签订了二期工程协议,“活水养鱼”彰显司法为民善意。

聚焦降低诉讼成本,优化升级诉讼服务。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创新推广“峰峰法院优化营商环境诉讼服务措施十条”,建立涉企纠纷立、审、执快速通道。挂牌成立“峰峰矿区人民法院金融巡回法庭”,打造“法院+工会+保险+物业+金融机构+企业”等“1+N”多元解纷模式,取得良好效果。今年以来,共计网上立案2210件、电子送达率99.31%,实现在线调解955件,企业诉讼满意度显著提升。

聚焦防范化解风险,持续走访联系企业。发布《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提示》,从3个方面列出31条法律风险提示,预防和降低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结合“示范法院”创建、法官“三进”等活动,干警深入河北新彭楠焦化有限公司等20余家重点企业走访调研,形成法院与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积极发送司法建议,结合审判实际,对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在诉讼过程、贷款放收、金融风险防范和人员队伍培养方面提出针对性改进意见,共组织线下培训4次,发送司法建议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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