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法院:抚养费用起纷争 两案并调齐撤诉
时间:2022-11-03来源:大名法院责任编辑:刘子杨

近日,大名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审理了两起因抚养费纠纷牵扯出抚养权变更的案件,最终在承办法官倾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放下分歧,消除隔阂,共同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2012年,王某与李某(女)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婚生女儿李小某归李某直接抚养,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随着物价上涨,李小某生活支出变大,李某希望王某提高抚养费的数额,在与王某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起诉至法院。王某得知李某因抚养费将自己告上了法庭,一怒之下,也向法院提交了变更李小某抚养权的诉状。

承办法官在审查了双方的诉讼材料后,分别与李某、王某取得了联系。沟通中李某表示,双方虽已离婚多年,但是王某一直按时支付抚养费,只不过今年女儿该上初一了,生活及学习费用都有所增加,十年前约定的500元抚养费,在今天明显入不敷出,自己也已再婚并生育了子女,经济压力实在不小;王某则表示若是李某养不起女儿,他愿意继续抚养孩子。两人分歧较大,争执不下。

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中认为,这两件案件均因李某要求提高抚养费数额而起,“解铃还须系铃人”,调解工作的着力点还应在李某身上,在做李某的调解工作中,承办法官详细询问了女儿和王某的关系如何,李某表示,两人虽已离婚多年,但是女儿与王某一直也有来往,这次说要增加抚养费数额,自己最生气的点也在对方说话难听,提到增加抚养费时对方说“想都不要想”。说到这里,承办法官基本能够确定,双方起诉的原因更多的是相互赌气。

在接下来的调解工作中,承办法官首先肯定了李某对孩子的付出,这是多少金钱都无法衡量的,同时也向李某详细说明了王某目前的经济状况及通过诉讼程序提高抚养费可能遇到的问题,最后希望李某能够考虑孩子与王某目前“和谐”的关系,若是通过和平方式达到能自己诉求岂不两全其美?

最终,经过办案法官的努力,两人就孩子的抚养费问题达成和解,双双提出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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