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台区司法局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检查督导
时间:2023-05-08来源:丛台区司法局责任编辑:刘子杨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我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果,促进创建工作提档升级,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5月6日至7日,丛台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带队,深入学步桥社区、东门外社区、西南庄社区、东庄社区、南苏曹社区实地督导检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街道、社区及司法所有关负责同志一并参加检查。

从台区司法局工作人员按照“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及建设细则重点查看了各村(社区)在法治宣传教育、村(社区)“两委”人员学法用法、“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法治理等方面工作,听取了相关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同时,对村(社区)法治宣传阵地、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站、调解室等硬件设施建设进行详细了解查看。针对部分村(社区)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各村(社区)创建工作责任意识。

通过此次实地督导检查,加强了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规范化管理,调动了村(社区)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丛台区司法局将以此次督导为契机,在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的基础上,注重典型塑造,提炼工作亮点,引导更多的村(社区)积极参加“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推进建设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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