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法院“一四三”工作机制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时间:2022-12-05来源:磁县法院责任编辑:刘子杨

近年来,邯郸磁县法院实行“一四三”工作机制,全面加强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四三”机制即“一中心四制度三联动”工作机制,“一中心”是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四制度”是实行行政审判白皮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繁简分流和司法建议回复四项制度,“三联动”是加强法院与政府、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联动。

“一中心”明确工作责任和化解流程。磁县法院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具体负责行政争议案件化解,并制定依法推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化解程序,压实化解责任,完善多元化纠纷化解体系,确保诉前、诉中、判后全流程化解,做到案结事了。

“四制度”促进化解提质增速。今年1月,磁县法院对近5年来的行政审判工作进行梳理、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化解行政争议的对策和建议,并常态化落实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定期公开发布,为加强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指导。同时,完善创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范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全程参与制度、请假制度和“1名负责人+1名办案人+1名法律工作者”的应诉模式。全面落实行政诉讼繁简分流制度。探索制定了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实施办法,组建快审团队和专业化团队,分别审理简单案件和复杂案件,实现了行政诉讼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加强和完善司法建议制度,主动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并由判后建议改为诉前、诉中建议,要求行政机关在一定时间内作出反馈,依据司法建议自行纠正、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使争议得到及时化解。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成立以来,共发送司法建议10件,行政机关反馈10件,通过发送司法建议成功化解行政争议9件。

“三联动”协同推进工作。今年以来,磁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先后5次征求法院意见、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了法院组织的3场法治培训,逐步形成了政府与法院的常态化良性互动,实现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有力互补。今年年初,磁县法院与检察院建立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席制度,邀请检察机关作为第三方,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以“监督+支持”的方式参与案件化解,实现法检联动,合力推进诉源同治、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先后召开法检联席会议3次,合力化解行政争议5件。此外,法院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重大事项重点工作联合研判、联合行动,今年累计召开行政审判座谈会10余场,实现信息共享,促进行政争议化解,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违法行政行为。

Coryright 2013-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邯郸市委政法委 版权所有

冀ICP备20200307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