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法院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企业发展10条措施
时间:2022-12-01来源:未知责任编辑:刘子杨

为进一步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助力高质量发展,成安法院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10条措施》。

01 推行“一站式”集约办理

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推行网上立案、“一窗通办”,并对涉企类案实行相对集中审理。对生产经营存在严重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依法提供诉讼费缓、减、免交等司法救助。充分运用智慧法院成果,推行在线庭审。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02 审慎区分涉企案件性质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格区分经济纠纷、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避免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

03 建立企业涉诉评估制度

依托司法审判系统及司法辅助工具,对涉诉企业实行“一企三评”(综合评估企业信用、经营状况、诉讼影响),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审判执行的参考因素,最大程度降低诉讼活动对企业发展的负面影响。加强对涉企诉讼的司法数据的分析研判,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分析研判提供司法支持。

04 慎用财产查控措施

依法慎重审查涉及企业经营账户的保全申请,对恢复生产、发放工资的专项资金账户原则上不予冻结、扣划;灵活采取查封、变价措施;依托执行热线(0310-7281011)建立企业财产查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排查和防止超标的查封、乱查封等问题。

05 防范化解金融纠纷

深化与辖区各金融机构的联动,联合各金融机构及各方调解力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法院和金融机构的良性互动,共同推进法院金融纠纷多元化解,聚焦金融纠纷源头治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着力帮助金融机构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为辖区金融秩序健康平稳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06 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及时兑现企业的胜诉权益。债务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依法对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民事债权优先保障。对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企业,加强沟通协调,综合运用分期履行、企业用地或厂房转租等方式,促成执行和解。探索建立律师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等制度。

07 加强府院联动

建立健全府院联动制度,实现行政机关与审判机关信息共享。加强诉源治理,充分发挥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功能,打造法治化、专业化、信息化的多元纠纷化解平台,促进行政争议的诉非分流、诉调对接,形成多元协作共治的合力,以最小司法成本妥善化解涉企行政争议。

08 开展“订单式”普法

建立与辖区企业定点联系制度和联络台账,通过实地走访、定期调研,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对走访调研中了解到的情况和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汇总登记,分类办理、反馈,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  

09 增强企业风险防范能力

精准对接市场需求,加强与县域内重点产业、传统产业、特色产业等行业协会组织的常态化交流,开展法律体检,发布风险预警。针对企业在合同签订、融资借贷、用工、产权保护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特别是与企业紧密相关的金融借贷、担保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风险预警,为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提供法律层面的解决方案,帮助提高企业防控风险能力。

10 深化以案释法

发挥典型案例在释法明理、法治宣传方面的功能。编印以案释法普法手册,强化类案裁判预期,推动纠纷诉前化解。贯彻上级法院裁判指导意见,统一涉企纠纷裁判尺度,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的释法说理,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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