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时间:2023-03-09来源: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责任编辑:刘子杨

2021年7月,邯郸市两级法院主动提出“11245”总体思路,确定了“八个主动仗”主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服务大局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着力强化审判职能、创新服务举措、延伸司法服务、完善公平高效机制,实现了各项工作的提升。2022年,全市两级法院审判质效位列全省第一,多项工作得到邯郸市委和河北高院的充分肯定。3月3日,河北日报整版刊发了我院的工作情况,现将文章分期全文转发,以飨读者。

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2021年以来,邯郸法院立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理念,以环境资源审判作为抓手,创新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方式方法,提升司法保障能力水平,妥善处理各类环境资源纠纷,为优美宜居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邯郸法院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入选全省法院2022年度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典型事例。

落实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要求,服务保障美丽邯郸建设。

邯郸中院组建了环境资源专业审判团队,在全市率先实行环境资源类案件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的“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制定《关于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环资审判落地落细。全市法院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严肃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的法律责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开辟“绿色通道”,建立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快速审理工作机制;建立信息联络、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严格适用缓免刑,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妥善使用禁止令和从业禁止,发挥司法裁判矫正作用和预防性保护功能,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推动建设美丽邯郸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秉承生态修复司法理念,解锁生态环境保护“新引擎”。

近年来,邯郸法院注重“恢复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机制在环资审判中的运用,改变以往破坏生态环境后一赔了之的做法。通过与检察机关、林业部门等沟通协调,建立实行“恢复性”判决替代“赔偿式”判决的长效机制,允许通过限期履行劳务代偿、第三方治理等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承担方式,以“补种复绿”的方式对生态环境进行修补,维护公共环境公共利益。坚持生态保护司法职能作用,及时向社会公布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引领公众树立保护环境资源的价值取向,让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跨域协作多元共治,构建环境资源保护新格局。

立足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环境介质的流动性和自然资源的公共属性等特点,邯郸法院积极推动跨省域、市域、县域司法协作,从环境资源纠纷诉源治理到生态环境修复,从审执业务到信息资源共享全方位开展合作,不断突破环境资源保护区域壁垒,推动构建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建立,全力打造跨流域、跨区域司法协同共治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新格局。邯郸中院与邢台、石家庄、保定、张家口等中院签订备忘录,合力加强太行山河北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共护壮美太行;武安、磁县、大名等基层法院分别同山西、河南、山东邻省相关基层法院建立跨省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辖区内各基层法院广泛开展司法协作,就滏阳河流域、卫运河流域、漳河流域、九龙山矿山等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邯郸市两级法院与环境资源相关单位广泛建立环境资源保护多元治理协调联动机制,畅通环境资源执法和司法沟通渠道,打造“司法规范+行政监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模式。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对人民法院环资审判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邯郸中院有关负责同志表示,“邯郸法院将以更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环资审判工作中,不断延伸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着力构建更加全方位、立体化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不断推动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守护好我们的秀美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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