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县法院:执行“三二一”助企纾困解难题
时间:2022-11-16来源:邱县法院责任编辑:刘子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邱县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主动担当作为,创新探索“三二一”执行举措,帮助企业减负纾困、恢复发展,激发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

01建立助企纾困“三支点”

一是开通涉企绿色通道。加强立审执协作配合,开设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开展执行立案指导,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涉企执行案件,确保当场立案;二是开展“冀执利剑”行动。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集中执行拖欠企业账款类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1至10月,执结各类执行案件881件,执行到位资金5074.39万元;三是形成联合打击拒执罪合力。召开打击拒执联席会、专项推进会等4次,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努力营造公平诚信社会秩序,切实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02强化助企解难“两措施”

一是贯彻谦益、善意、文明执行司法理念。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二是通过促进执行和解提升质效。切实履行执行职能,在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前提下,对暂时陷入经营困难的企业通过分期履行、债权入股等方式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03完善助企增信“一机制”

不断健全完善失信企业“正向激励+失信修复”机制。清理摸排涉失信企业案件,深入了解企业经营现状,为履行意愿强烈的被执行企业“谋出路”,对积极纠正失信行为的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引导激励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李某申请执行某农业公司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案,邱县法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企业名下账户后,被执行企业致电法院,说明公司急需通过被冻结的对公账户向供货单位转账货款,否则将存在违约行为。承办法官立即赶往银行,按被执行人企业请求扣划了冻结款项,在该企业缴纳完剩余案款后,迅速解除对账户的冻结措施,解决其按期履约的燃眉之急,助力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被执行企业对邱县法院快速、高效办理该案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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