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抓好“四个一”,让法治阳光暖人心
时间:2022-09-05来源:责任编辑:郑建军

  峰峰矿区政法委把深化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贯穿于政法工作各个方面,协调公、检、法、司等部门,通过“四个一”载体形式,推行公开司法、透明执法,加快了依法治区建设进程。

  一是建强一套体系。全面启动网格化巡防体系建设,把城区划分为四大巡区、十个网格,整合公安主要警力,持械值勤,开展全天候、全路段巡逻防控,有效震慑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体系建设启动以来,主城区街面共接有效警175起,同比下降20.1%,其中“两抢”案件仅13起,同比下降40.9%。

  二是做优一个试点。自2013年12月被确定为全国首批17家,河北唯一一家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以来,该区人民检察院加快步伐,力推改革,整合个内设机构,首批12名主任检察官已经走马上任。改革后,主任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更凸显了,案件检察办理时限压缩了,办案效率也提高了。试点改革以来,该区检察院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240件,其中批准逮捕210件,同比上升300%;受理起诉案件285件,其中提起公诉270件,同比上升255%;批捕、起诉案件平均办案周期,较以往缩短40%以上。

  三是抓实一项活动。深入开展法官走基层活动,设立流动法庭和便民法庭,动员每名法官建立1-3个乡村联系点,实现了“一村一法官”无缝对接,直接把司法服务送到社区、农村,把办案过程变成普法过程,送法上门、普法到家。活动开展以来,该区民商事纠纷案件同比大幅下降,经验做法被省电视台等媒体报道。

  四是筑好一道防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创建了“白泉林调解室”等一批以个人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室,形成调解工作的品牌聚合力。通过加强基层调解工作,将小纠纷、小摩擦消化在民间,“纠纷转访”、“民转刑”越来越少,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峰峰矿区:赵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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