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法院四项措施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
时间:2022-09-05来源:责任编辑:郑建军

  近年来,磁县法院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紧紧围绕选任好、培养好、管理好、使用好人民陪审员这条主线,加强和完善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有效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服务群众、监督司法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拓宽了司法民主,促进了司法公正。

  一是健全人民陪审员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了《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人民陪审员由政治处和各业务庭进行双重管理,政治处负责陪审员选任、考核、表彰、对外协调联络等工作,各业务庭负责人民陪审员在办案环节的管理,主要为政治处提供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该院认真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大幅提升基层群众选任比例,人民陪审员数量增至85名,同时采取逐步增补、到期轮换、调整结构的方式,确保人民陪审员数量。同时,每年从中选出优秀人民陪审员进行表彰,有效调动了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落实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同职同权。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有效行使法定职权,让人民陪审员在庭审、评议等案件审理环节中充分发表自己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意见,使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以此来弥补领域差异的不足,帮助法官客观全面的认定案件事实,分析证据,正确适用法律,确保裁判公正。

  三是拓宽人民陪审员履职范围。利用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了解民情,熟悉民众表达方式的优势,在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外,还积极引导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诉讼调解、执行、信访调处等工作,说服当事人息诉服判,为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发挥了较好的作用。2015年与2014年同期相比,民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上升5.7%,执行案件执结率上升1.3%,案件上诉率、申诉率分别下降3.6%和5.2%,信访量同比下降17.2%。

  四是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保障。为人民陪审员配备了电脑、图书资料以及其它办公用品,及时向人民陪审员发放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书籍,为他们提供便利的业务学习条件。同时,采取岗前培训、参加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培训、庭审观摩、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为陪审员及时快速“充电”,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审判职业道德水平,增强依法履行职务的能力。克服困难落实陪审员经费保障,该院在经费紧张又在进行新审判法庭大楼建设的条件下,对履职的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补助经费统计发放,为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物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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