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全面深化政法改革
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作出新贡献
中央政法委六局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进一步全面深化政法改革,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续推进政法改革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政法改革。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员轮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教育广大政法干警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发展最新成果,时时处处用“十二个坚持”对照、审视工作。抓好《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学习贯彻,统筹推进新一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和进一步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宣传阐释,推动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
二是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善于通过立法解决执法司法新问题,发挥立法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加强政法改革经验总结、制度提炼,加快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法、监狱法等立法进程,研究推进人民警察法、律师法、网络犯罪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境入境管理法、看守所法等制定修订,善于通过立法巩固改革成果。
三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认真落实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畅通优秀助理入额、优秀法官检察官遴选渠道。严格执行政法专项编制专编专用,推进编制和员额跨域统筹使用、动态管理。推动完善审判委员会、检察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检察官联席会议等机制,统一法律适用。研究完善司法惩戒标准和程序,推动制定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以惩戒工作实质性开展推动司法责任落实。
四是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运行。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推进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健全执法规则、标准体系。深化执法司法专项检查突出问题整改,开展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试点。落实《关于规范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推动解决刑罚交付执行工作衔接不畅问题。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健全国家执行体制,着力解决“执行难”。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
五是完善诉讼制度。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健全先立后调、诉调对接机制,彻底解决“立案难”。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推动行政案件级别管辖改革,健全行政诉讼集中管辖、异地管辖机制。研究完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纠正等工作机制,依法加强对强制医疗、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涉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等涉财产强制措施适用的监督。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六是健全政法机构职能体系。推动铁路、林区、垦区等法院检察院改革,研究规范专门法院设置标准和程序,构建科学完备的法院组织体系。坚持“警是警、政是政、企是企”原则,继续推进民航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夯实政法工作根基。
七是优化政法公共服务。推动建立高技术人才移民制度,支持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自贸试验区,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配合制定新一轮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统筹推进律师、公证、仲裁、调解、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工作,促进法律服务资源均衡配置。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配合编制“九五”普法规划,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推动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提升法治人才培养水平。
来源:《长安》杂志2026年第3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