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中院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时间:2025-08-11 10:19阅读:24责任编辑:刘子杨
近年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如我在诉”等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行政审判工作稳步提升。今年上半年,该院行政条线11项质效评价指标均位于合理、优势区间,7项指标同比趋优,案件上诉率、调解率指标位列全省第一,案-件比、改发比、审限内结案率等核心指标均处于全省前列。

在近日召开的全省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邯郸中院就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坚持党建引领   更新审判理念促公信

邯郸中院党组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始终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理念,积极创建“行政争议预防化解示范岗”特色党建品牌,促进党建和行政审判工作同心同向同频。行政审判庭自觉做到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将工作重心从“案子结没结”转向“争议解没解”。

某县4户群众对拆迁补偿工作不满意,分别提起了信息公开、撤销征收公告、确认强制拆除违法等26件行政诉讼。在房屋已经被拆除的情况下,办案法官耐心引导当事人一步到位提起行政赔偿之诉,协调县政府与当事人达成补偿协议,减轻了群众讼累。

三年来,邯郸全市行政审判法官收到群众锦旗76面,两名女行政法官被评选为邯郸市“最美巾帼卫士”,一名行政法官被评为“全国优秀首席法律咨询专家”,7件案例入选全省法院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今年7月,邯郸中院行政庭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坚持源头治理   延伸审判职能助善治

邯郸中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从源头上减少诉的形成、案的衍生、访的产生。

他们发挥“邯郸市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工作机制优势,在重大民生工程立项之前,先行进行“法律体检”和风险评估。邯郸市娄里水库是国家“十四五”期间重点水利项目,针对前期移民占地引发的群体性纠纷萌芽,邯郸中院与市司法局、市律协未雨绸缪,组织援助律师提前介入,帮助群众合理选择救济途径。

该院还邀请司法局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复议收案窗口,引导群众对行政争议先行复议,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纠纷主渠道作用。加强行政案件立、审衔接,围绕管辖和当事人的实质诉求进行立案审查,着力杜绝“一人多案”“一事多诉”情形。主动当好政府“法治参谋”,今年以来,他们向行政机关精准制发个案司法建议和重点行政执行领域类司法建议14件,收到复函14份,回复率为100%,促进了司法建议成果转化。


坚持实质化解   深化协调联动保共赢

邯郸中院联合检察院、司法局出台《关于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若干意见》,形成多方参与行政争议化解新常态。

在办理某房地产公司诉行政机关标的额8000万元的行政协议赔偿案件中,经多方协调,最终调解结案。该案的成功化解,受到最高法充分肯定。

邯郸中院常态化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和“法检司”同堂培训研讨,将协调化解工作纳入日常办案全过程。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发挥“关键少数”在实质化解争议纠纷中的“关键作用”。创新“败诉提示+纠错联调”机制,向行政机关发送“败诉提醒函”,督促行政机关主动纠错,修复干群关系。

他们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诉讼类案示范审理的实施细则》,探索类案示范审理新模式。一年来,该院针对187件系列类案,选取26件示范立案,带动平行类案的实质化解,达到了“审理一案,化解一片”的良好效果。

坚持监督指导  推进行政审判提质效

邯郸中院制定《邯郸法院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实施方案》,切实履行审级监督职能,加强与县区法院业务条线指导,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他们以阅核制为抓手,把好监督管理关、案件质量关、审判效果关;认真落实类案检索制度,以法答网应用促学习成效,以学习成效促办案质效;稳定行政审判队伍,发挥资深法官“传帮带”作用,培养业务骨干。

该院建议市依法治市办将行政争议化解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范围,对实质性化解成效突出的单位予以肯定,对行政机关化解不力、程序空转、败诉率高的进行督导,增强行政机关化解纠纷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同时,他们加强典型案例发布和普法宣传,引导群众理性维权,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从根本上减少争议发生。

“本文2025年8月8日在《河北法治报》第五版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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