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区人民检察院打造“1+N”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模式,助推案件高质效办理
时间:2024-04-10 11:22阅读:7责任编辑:刘子杨

为适应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的构建要求,永年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利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规范高效地开展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打造“1+N”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模式,通过1个办案意见和N个办案机制,助推案件高质效办理。

一、1个办案意见

树立以证据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利用重大疑难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听取意见制度以及会商制度,与公安机关达成案件处理共识,统一执法标准,对争议性案件统一形成1个办案规范性执法意见,以做到类案刑罚均衡公平处理,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二、N个办案机制

树立案件高质效办理的执法目标,持续增强办案合力,扩宽各种办案协作配合机制,助推案件规范化办理。

一是确立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机制。针对开设赌场犯罪案件中询问参赌人员不深入、收集电子证据不全面、计算违法所得和认定共同犯罪不准确等问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细化类案证据收集指引,确保证据收集全面、客观、规范,提升案件质量。

二是确立同堂培训工作机制。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涉“两卡”犯罪常见法律适用问题,尤其在犯罪嫌疑人主观认定、犯罪追诉标准、证据收集要点等方面,以侦查角度对证据收集、资金穿透、网点分析、嫌疑人身份确定、违法所得等方面介绍交流经验,统一证据裁判标准,最大程度确保案件公平公正处理。

三是确立专项治理检查工作机制。对侦查活动监督案件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已提出纠正违法的案件,查看有无重复问题存在,如针对制作辨认笔录、现场勘查笔录不规范等常见问题,时刻提醒公安办案人员注重证据的合法性。

四是确立跟踪监督事项工作机制。对依法不批准逮捕的轻刑案件,跟踪监督快速办理,尤其是醉驾、故意伤害、帮信等占比较大的案件,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刑罚,且社会危险性较小的案件,利用侦查监督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作用,督促办案部门依法做到简案快办,切实提升办案效率。

五是确立重大案件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提升司法人员素能,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拓宽协作配合的渠道,扩大交流范围,提升会商效果,避免意见分歧,增强合作质效。

随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的实质化开展,我院将总结创建更多有效的工作机制,通过”1+N”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模式,进一步助推公安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有力推动案件的高质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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