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邯郸中院赵鹏“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荣誉称号
时间:2026-08-21 11:18阅读:40责任编辑:刘子杨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工作,激励广大干警创先争优、岗位建功,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法院系统50个商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100名商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法官助理赵鹏获此殊荣。

赵鹏,邯郸中院民四庭干警。政治素质过硬,2025年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业务素质过硬,主导设计的公益强清工作机制,被省发改委列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小切口”举措,并作为法院系统唯一代表在全省政法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参与协调的邯郸市“保交楼”工作,获省法院院长和市委书记批示肯定。负责发起设立“邯郸市企业重整(重组)服务中心”的工作,促成京津冀第一家破产服务中心落户邯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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