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温暖叫司法救助——回顾涉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这十年
时间:2025-01-17 10:58阅读:1责任编辑:刘子杨

司法救助是国家对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给予救助的法律制度。开展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推进法治建设、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

自2014年中央政法委、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六部委通过《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明确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以来,涉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上级院的各项工作要求,树立“主动救助”“应救尽救”理念,变“被动救助”为“主动排查”,建立方式多维化、主体多元化、对象多样化的大司法救助模式,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情怀和检察担当。

十年来,涉县人民检察院锤炼了一支勤勉尽责、爱岗敬业的司法救助办理团队,积极培树“崇民心港”品牌。“崇民心港”即为“崇尚正义,人民至上,用心服务,温暖民心”,以“如我有难”的心境帮扶贫困当事人,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76件,救助困难群众179人。

十年来,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在司法救助领域不断探索和实践,在挖掘救助线索、核实调查家庭情况、救助金发放和回访等过程中进村入户,跋山涉水到老百姓最需要的地方,减轻困难群众负担,拉近与群众距离。

2022年,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郭某国家司法救助案,被检察日报转发。郭某系一起人身伤害赔偿案受害人的妻子,因不服涉县人民法院裁定,多年申诉上访,成为大家口中的“老上访户”。

在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期间,检察官多次与郭某谈心,主动联系当事人家属及原案代理律师,一方面主动提供法律帮助,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另一方面针对其家庭情况依法给予司法救助。案子办结后郭某表示对此案不再信访,还在回访慰问中将亲手绣制的鞋垫送给办案检察官。本案的办理,既救助了困难群众,也解决了群众心结,实现了息诉罢访。

十年来,积极保障儿童、妇女、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权益,对于无法通过诉讼程序得到赔偿的困难群体,予以及时救助。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一位七十多岁高龄的老人进行了司法救助,有力地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好钢用在刀刃上”,争取让有限的救助资金发挥最大的救助力量,涉县人民检察院十分关注对重点人员的救助,精准靶向发力,办理的几起典型救助案件受到一致好评。对于损失较大、生活极为困难的被救助人,加大救助力度。办理的万某国家司法救助案,为被救助人争取到了7万元司法救助金。

积极贯彻落实数字检察战略,推动数字检察工作走深走实。2024年,涉县人民检察院与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县残疾人联合会签署了《关于协同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三家单位实现数据共享。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大模型优势,积极筛查救助线索,成功救助一位农村残疾老人。

涉县地处太行山区,农业人口较多,今后涉县人民检察院还将继续积极贯彻最高检数字检察战略安排,利用司法救助大模型等工具,积极摸排救助线索,加大对农村贫困老人、妇女、残疾人等群体的救助力度,拓展司法救助的宽度,助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用检察力量助力乡村振兴。

十年来,司法救助的路上有面对误解时的耐心讲解,也有面对贫困与群众一起携手并肩的抗争,还有守望相助的感动和雪中送炭的温暖瞬间。为民司法的涉县检察人仍将继续用心做好司法救助工作,让温暖持续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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