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核桃树不仅是涉县地域与历史文化传承的重要象征,也是珍贵的物种资源,在维护本地生物多样性、保持生态平衡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更好传承历史文化、弘扬生态文明,11月19日,涉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涉县林业局、森林公安、鹿头乡、偏店乡、偏城镇等十多家单位召开核桃古树保护公益诉讼座谈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磊参加座谈,全国人大代表、涉县林业局正高级林业工程师刘素云受邀参加。
座谈会上,刘素云表示涉县的核桃栽培历史悠久,古核桃树数量之多在全国罕见,因此被评为“中国核桃之乡”,2005年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涉县核桃”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近年来,因核桃经济效益降低、树木病虫害、人口老龄化等原因,古核桃树面临无人管理甚至被砍伐的诸多问题,生存状况愈发堪忧。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履行职责,共同凝聚监管合力,为古核桃树撑起司法“保护伞”。部分乡镇、村委会工作人员结合本辖区古核桃树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面临的挑战与困难进行了深入交流,大家积极献言献策、提出诸多保护措施。经过充分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古核桃树保护现在已迫在眉睫,林业局和各乡镇应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以村集体为单位对县城内核桃古树保护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并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加强核桃古树保护宣传力度,提升村民护树意识;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盗伐林木行为;加大资金投入,最大限度降低核桃古树的病虫害;建立科学有效的核桃古树保护名录,提升古树养护的科技水平。
王磊表示,古核桃树作为“绿色文物”和“活化石”,是自然界与前人留给我们的珍贵遗产。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我县古核桃树保护的紧迫性,各职能部门要共同努力,密切配合,将古核桃树的挂牌登记、巡查巡护、病虫害预防等各项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下一步,涉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跟进监督,凝聚工作合力,不断推动完善古核桃树保护机制,以法治之力守护古树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