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最高检党组关于加强基层工作的任务部署,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基层检察实践,引领带动基层创先争优,最高检政治部从全国报送的103个基层检察院“一院一品”典型事例中遴选确定33个特色品牌。其中,峰峰矿区检察院《“峰行立检”:建立“峰行”公理化管理模型 全面推动高质效履职》入选,峰峰矿区检察院作为15个优秀基层院代表之一,在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高级研修班上作经验交流。
为切实做好“构建‘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这道“必答题”,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检察院汲取本地磁州窑文化、响堂文化中严谨、精细的核心元素,创新打造“峰行立检”公理化管理品牌,以科学管理赋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峰行”取意“峰峰检察在行动”,该品牌吸纳现代化的管理理论和标准,构建起以核心原则、融合体系、闭环程序、评价标准为基础的管理模型。立基。明确“凡事有程序,凡事有标准,凡事有落实,凡事有记录,凡事有检查,凡事有改进”的核心原则,突出管理的规范性、可控性、可优化性,形成以管理促发展的广泛共识,奠定一体化管理坚实基础。筑体。搭建“三位一体”融合体系,统筹业务、队伍、政务,制定完善的案件办理标准化程序和工作机制,提供各个环节的要素指引。控程。运用全周期闭环”管理程序,规范工作运行。对应“六个凡事”,设计覆盖各项工作的计划、执行、检查、处理标准化程序链。量效。构建“业务绩效、队伍效能、政务效率、综合效果”四维评价体系,评价结果直接应用于奖惩、绩效、评优、任免,并作为分析短板、驱动改进的核心依据,形成良性循环。
近年来,邯郸市峰峰矿区检察院有15件案例入选最高检、省院典型案例,14篇工作经验得到最高检推广,80余篇论文在各类征文中获奖,11人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库。承担国家级、省级课题5项,先后荣获“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全省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