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周法院侯村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庭的调解下就婚约彩礼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该案圆满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
原告王某与被告谷某经人介绍认识,交往一段时间后确定恋爱关系并于2022年10月举行结婚仪式,开始了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共同生活后,二人常因生活琐事争吵不断,矛盾频发,原告王某以双方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为由拒绝与谷某继续同居生活,同时要求谷某返还彩礼及购买的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但是双方家庭对于彩礼返还金额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王某将谷某诉至法院,要求谷某返还彩礼款及全部金银首饰等物品。
案件受理后,本着调解优先原则,侯村法庭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谷某,交流中得知,谷某并非不想返还彩礼,而是与王某同居期间,部分彩礼钱已经用于两人生活费,不能如数返还,只能返还部分。倾听当事人诉求后,承办法官又与王某及其家人取得联系,认真听取其对彩礼返还问题的陈述,同时向其家人讲明法律规定,从当地风俗、生活常理、双方共同相处时间长短、彩礼用途等方面综合分析,引导换位思考,提出解决纠纷方案。经过“背靠背”沟通、耐心细致地说法、讲理、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谷某返还原告王某彩礼款14万元,至此该案圆满化解。
通过调解方式依法办理婚约财产案件,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是曲周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纵深推进诉源治理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曲周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不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同时,加强引导宣传,依法治理高价彩礼,倡导婚嫁新风尚,让婚俗回归本心,让彩礼回归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