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正气,宣传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干部职工、人民群众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自然灾害作斗争,号召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见义勇为事业。根据《关于开展河北省第十四届见义勇为英雄(群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经过各县(市、区)审核推荐,市委政法委员会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等程序,拟推荐赵东志、张晓志2名个人和贾永杰1个群体参加河北省第十四届见义勇为英雄(群体)评选表彰活动,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5日)。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向中共邯郸市委政法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0310-3111853。
一、赵冬志,男,汉族,1951年11月出生,武安市人。2022年4月5日,武安市人民政府授予赵冬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21年5月21日下午4点,村民赵令云在老宅(多年无人居住)收拾院落,突发火灾被困。赵冬志听到呼救马上赶到现场,此时院内火光冲天,被困人员根本无法自救。赵冬志虽然已70岁高龄,却依然找来铁锹冲进大火中灭火救人,经过半个多小时扑救,被困人员被救出。随后,赵冬志又与村民一起合力将火扑灭。此时,赵冬志才发现自己身上有大面积烧伤,这才赶往医院就医。因为救人、救火,赵冬志的脸、脖子、胳膊、肚子、腿上都留下了触目惊心的烧伤伤疤,可他却说:“身上这些伤,换回一条命,值!”
二、张晓志,男,汉族,1988年7月出生,广平县人。2021年12月17日,广平县人民政府授予张晓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21年8月21日中午时分,张晓志伙同朋友郭伟驾车外出办事,行至后固寨村北一桥面时,突然听到喊有人掉到水里了。张晓志往桥南的河渠中一看,只见不远处的深水中一老一小正在水中挣扎。见状,张晓志立即停车,向落水老人和小孩儿飞奔而去。刚跑到小孩儿落水处,只见在湍急的水流中,小孩儿头部时隐时现。情况紧急,张晓志来不及脱衣服就跳入深水中,急速游向落水儿童,在湍急的水流中将儿童拦住搭救上岸。紧接着,他又快速跑到老人落水的岸边跳入水中,奋力将在水中拼命挣扎呼救的老人救助上岸。在对老人和小孩儿进行简单抢救后,老人和孩子生命并无大碍,于是,张晓志将老人和孩子带至安全地带后悄然离去。
三、贾永杰(群体),男,汉族,1968年7月出生,大名县人。2022年11月17日,魏县人民政府授予贾永杰等“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22年10月17日19:30分许,在魏县长安大道与魏都大街交叉口北侧,有人不慎掉进长安河中,正在附近饭店吃饭的贾永杰听到呼救声,第一时间飞奔过去。顺着群众围观的方向,发现河中有一名儿童和一名成年男子正在3米多深的河水中挣扎,情况十分危急,两人生命危在旦夕。关键时刻,贾永杰顾不得多想,翻越护栏飞身跃入水中,奋力游向落水者,迅速抓住两名落水者就往岸边推,由于落水者不断挣扎,一时难以推到岸边,危急时刻,意外再次发生。一名女子试图拉住落水两人上岸时,由于河边湿滑也不慎滑倒在水中。听到呼救声,正在吃饭的程奕霖和同伴宁庆坤,董庆杰都分别跑来,先后加入到营救当中。程奕霖脱下上身棉衣,翻越栏杆飞身跃入水中,奋力游向落水者,与贾永杰一起将两名落水者往岸边拖。宁庆坤在自知不会游泳的情况下,义无反顾从岸边斜坡跑向落水女子身边,站到齐腰深的水边进行施救,董庆杰等群众拿起附近的防尘网,及时递给落水女子,防止滑落到深水中。岸边的刘海丽在紧急时刻,让工人拿出了工地上的施工吊带,迅速扔向河里。坡坝上施救群众很快搭成人梯,董庆杰等群众手拉手开始营救,落水者都被拖拽到岸边,在休息片刻后,贾永杰等人便悄悄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