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不给赡养费?武安法院这样做......
时间:2022-11-14来源:武安观察责任编辑:刘子杨

老人武某某和妻子张某某因赡养费纠纷将三个儿子和女儿告上了法院,案件经武安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判决长子、三子和女儿每人每年支付二原告赡养费1800元,次子每年支付赡养费1200元。判决生效后,老人次子逾期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向武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老人赡养问题事关民生,武安法院执行一团队负责人吕志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对其财产进行网络查控,经查询,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考虑到赡养费纠纷执行案件的特殊性,如贸然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可能会给濒临破裂的亲情再添伤痕,使家庭矛盾升级。因此,执行法官秉持案结事了的理念、本着维护家庭和谐的原则,多次前往被执行人住处进行走访,向其所在地的村委会及周边群众调查,得知被执行人身体残疾,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还要抚养正在读大学的孩子,属于低收入家庭。

 

 

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没有放弃,而是反复多次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以法释理,以情动人,一方面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另一方面向其讲述“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了解到被执行人暂时在某工厂门岗工作,执行法官遂与该工厂老板取得联系,与其多次沟通,希望寻得其帮助,最终该工厂老板同意代被执行人先行垫付2500元执行款,被执行人也表示今后会尽最大努力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案件至此圆满执结,亲情的裂痕也得以修复。 

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身体不好,为减少老人前往法院领取执行款的不便,执行法官去到老人家中,亲手将赡养费交到老人手中,老人对法院的工作不住称赞,连连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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