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
时间:2023-02-09来源:魏县检察院责任编辑:刘子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优势,2月7日上午,魏县检察院联合沙口集乡司法所,对一名社区矫正异常人员进行监督评议,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零距离”参与社区矫正检察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评议现场

魏县检察院在监督社区矫正工作中发现,社区矫正对象韩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缓刑,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不按规定报到,司法所多次给予警告。为消除群众抵抗情绪,柔性执法,在人民监督员监督下,魏县检察院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检察官与沙口集乡司法所干警共同对韩某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联合评议。

社区矫正工作评议现场

办案检察官经走访调查核实,韩某是一名60余岁老人,在该案中醉酒驾驶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撞到路边停放的拖拉机,造成韩某本人头部受伤留下后遗症,加上本人患有老年基础病,无法正常到社区报到。考虑到韩某实际困难,在征求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后,检察官与司法所干警决定不再强制要求韩某按时签到打卡,并与韩某妻子沟通协调,要求其做好看护监管工作,定期汇报韩某监管状态、思想和生活等方面情况。

下一步,魏县检察院将加强与司法所沟通协调,通过督导检查和实地走访,及时掌握韩某生活状态,加强对韩某的法治教育,增强其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

“通过参与这次活动,我对检察监督社区矫正工作有了更深了解,检察机关在监督工作中不是机械执法,而是既有人情味,又不脱离法律规定,体现出了法律监督的力度和温度!我们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人民监督员姜惠春和张天平在活动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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