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护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勺鸡“回家”
时间:2023-03-17来源:涉县人民检察院责任编辑:刘子杨

近日,涉县固新镇邢家村王某在家中意外发现一只长相奇特的“怪鸟”,随即上报至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经初步判断为野生动物。该中心立即指派工作人员与涉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对接,启动了野生动物联合保护机制。

经检查该“怪鸟”无外伤后,为避免其过度惊吓,工作人员先把它放进了专门的笼子里,并用衣布罩了起来。随后,经邯郸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专家仔细辨认,确定该野生动物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勺鸡。

“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为确保勺鸡能够尽早安全回归野生环境,根据野生动物保护专家的意见,工作人员选择了适合勺鸡生存的涉县“韩王九寨风景区”的灌木林中进行放生。放生前,野生动物专家再次检查勺鸡的身体健康,确定符合放生条件后,在检察公益诉讼干警的监督下,勺鸡顺利“回家”。

勺鸡在涉县首次被发现,充分说明涉县生态环境的多样性,也是涉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不断增加的有力佐证。下一步,涉县人民检察院将主动加强与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的协作配合,堵塞监管漏洞,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野生动物保护新局面,共同维护该县生物多样性,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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